| 從本月開始,經營者不能隨便叫賣奶粉、配方奶粉等乳制品了。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獲悉,為加強乳品質量安全,從8月1日起,凡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乳制品項目許可和變更登記的,一律不得經營乳制品。 據了解,國家規定從2009年9月1日起對從事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、散裝食品的經營企業和個人實施《食品流通許可證》管理。在《食品流通許可證》中,對乳制品經營項目的監管只分“預包裝和散裝”兩大類。如果一旦發生乳制品安全事故,則需要相關部門采取拉網排查的方式對經營者進行追查,給有效監管帶來一定程度的困難。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流通環節乳制品市場主體準入工作,依法規范乳制品經營主體資格,今年國家工商總局決定在《食品流通許可證》經營項目中,增設“乳制品(含嬰幼兒配方乳粉)”或“乳制品(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)”,經營者需要申請許可和變更,概括來講就是“單獨領證”。從今年4 月1 日起,凡申請乳制品經營的,必須到工商部門申領相應的《食品流通許可證》。對已從事乳制品經營的,應在今年7月底前主動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許可項目和經營范圍。 截至今年7月末,我市已為9410個業戶辦理了《食品流通許可證》,其中包括1532個乳制品經營業戶。從本月開始,工商部門集中執法力量,有針對性地加強乳制品市場監管。結合基層工商所開展乳制品市場日常巡查工作,按照監管責任進行拉網式排查檢查,逐戶對乳制品經營者進行登記,建立監管檔案,引導和監督乳制品經營者不斷提高自律水平。 今后,凡申辦、換發《食品流通許可證》的乳制品經營者,一律按照新規辦理相應手續。其中,申請并核準經營乳制品并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的,在其許可證許可事項中標注“乳制品(含嬰幼兒配方奶粉)”,申請并核準經營乳制品但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的,在其許可證許可事項中標注“乳制品(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)”。凡食品經營者所持《食品流通許可證》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,沒有乳制品標注項目而繼續銷售乳制品的,要依法予以查處和取締。 |




